公用事业学院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集中学习
日期:2024-12-26 09:21:28 发布人:010163 浏览量:1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12月25日,公用事业学院在3407会议室开展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集中学习。本次集中学习由学院副院长潘迪主持,全体教师参加了学习。
在集中学习中,首先由张丽老师领学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介绍了学院各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情况及相关管理要求;然后由赵培强老师深入解读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验实训教学及安全管理方面分享了工作经验;柯胜男老师领学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详细介绍了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点;最后付麟岚老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介绍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版)》。
在本次学习中,学院全体教师认真听取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对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通过这次学习,老师们强化了安全红线意识,对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教学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张丽 图/张丽 复审/潘迪 终审/胡颖)